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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2015年废液未处置被罚

文章作者:苏州工业废液处置发布时间:2021-05-09

          2015年6月,岳阳市云溪区天顺化工厂股东通过商议,由郑某林负责通过正规途径处置一批化工废液。为节省处置费用,2015年9月起,郑某林找到彭某保,希望处理100多吨反应釜底残留物即化工残留废液。彭某保联系了彭某、张某新,在明知这批废液会污染环境,仍分五次将136.31吨废液放置张某新位于衡山县开云镇板桥村一组工厂内。

          因运出的废液在卸货过程中发生泄漏,被群众发现并举报。2016年3月9日,公安门成立专案组开始立案调查涉案环境污染事件。案发后该批化学残留液被衡山县公安局扣押。2016年10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认定,本案中的污染物来自天顺化工厂,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2017年12月27日,岳阳云溪区人民政府按3000元/吨的单价向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公司支会了涉案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共计143.43吨的处置费共计430290元。


          苏州新峻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醒:危废必须经有资质的正规公司处理,若是处理不当,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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